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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给大家造成不便等有关问题的说明

时间:2015-05-21 14:44:17  点击:  发布者:admin

各位老师: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豫财库[2010]16号)、《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扩大省级财政直接支付范围的通知》(豫财支付〔2011〕3号)要求,从2012年7月起,对省属各类学校人员工资及国家助学金、奖学金、日常公用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实行财政直接支付,不再实行现金结算。由于业务流程较为复杂,报帐材料需省财政逐笔审核,对由此可能导致资金到帐时间延迟现象,敬请大家给予理解和支持。

鉴于上述原因,请各单位将每月发放的课时费、津贴、补助等发放表于每月20日前送财务处计财科。20日以前送达的当月月底前发放,20日以后送达的次月发放。

因此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财务处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