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17-2018学年寒假放假和开学时间的通知》,结合工作实际,财务处报账截止到2月2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值班期间原则上不办理报账业务。特殊事项处理,请提前预约值班人员。
2、工资发放、社保经费、公用水电费汇缴,请于2月2日前办理相关签字手续并送达财务处。个人收入部分需录入收入申报系统。
3、3月5日正式办理报账业务。
财务处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