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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财务报销截止时间和财务决算相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2021-11-22 15:57:16  点击:  发布者: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年度财务决算要求,结合学校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度财务报销截止时间和财务决算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终关账时间

(一)财政专项经费将于2021年12月20日(星期一)下午17:00停止办理预约报销,剩余经费原则上由学校统筹安排,请各单位提前做好财务报销相关工作安排,加快项目执行进度。

(二)横向项目经费将于2021年12月24日(星期五)下午17:00停止办理预约报销,请各项目负责人提前做好财务报销相关工作安排。

停止报账期间,网上报账系统、网上缴费平台、报账投递同步关闭,原则上不再办理借款、缴费、报销等业务。

2022年1月12日起,正常办理新年度财务报销等财务事宜。

二、做好年终决算工作

(一) 上缴各类收入

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请有关各单位于2021年12月15日前将各类收入(含单位上缴款)全额上缴学校。

(二)加快资金执行进度

1.各部门应及时办理各类支出报销工作,属于当年的各项支出须按规定的支出范围及时报销,确保本年度预算资金于年度结束时按要求执行完毕

2.各归口管理部门和项目执行单位须加快财政专项资金执行进度,提高财政专项预算执行率。

(三)清理往来款项

请各单位或个人按学校财务管理要求,认真清理结算往来款,各类借款尚未报账冲销的,请务必于12月25日前冲销完毕。因特殊原因本年度不能结清的,需向财务处提交书面说明。

(四)清理票据

1.自2021年12月20日起财务处不再办理票据借开业务。

2.对于已开票据且款项已到校,项目负责人尚未认领来款款项的,请及时到财务处办理入账手续。

3.对于已开票据,款项尚未到校的情况,请催促受票方及时付款,若关账日前款项不能到校的,请退回已开票据。

4.结清领用的各种票据及款项。各单位在学校财务处领用的各种票据请于2021年12月24日前到财务处办理结清手续,已用票据存根及未使用完的票据,一并交回财务处核销。

三、工作要求

(一) 各单位负责人、各项目负责人和财务报账员要根据学校财务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本部门、本单位财务清理、决算工作,严禁年底突击花钱。

(二) 财务决算既是学校及各单位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工作的总结,也是学校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做好本单位财务决算工作

                                                                          财务处

                                 202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