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我校2019-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项目编制工作,实现校内综合财务收支预算与省级部门预算的有机统一,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滚动编制省级2019-2021年财政规划的通知》(附件1)精神,现将我校编报2019-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专项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原则
1.集中财力,保障重点。按照“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的要求,统筹各项资金来源,严控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保障学校重点支出。建立健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统筹考虑安排各类资金,为实现学校中长期发展目标提供财力保障。
2.依法理财,规范管理。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编制预算,强化预算约束,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完善专项资金设置思路,根据学校财力状况、实际需要和项目成熟度,逐项审定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着力增强预算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突出绩效,科学引导。按照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要求,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推进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编制管理模式,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目标任务
学校建设项目按照“申报单位编制绩效目标,归口管理单位审核、考核绩效目标”的要求,总结经验,聚焦问题,稳步推进,务求实效,逐步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着力强化预算约束,提高年度预算安排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
三、滚动调整编制2019-2021年财政规划项目
1.评估论证2018年规划项目。各归口单位结合实施条件、执行进度等,对2018年预算已安排但当年难以实施的专项项目,提出调整意见经主管校领导审批后报财务处,申请省财政将该项目调整纳入以后年度规划。
2.评估调整2019-2020年规划项目。
(1)评估调整2019年规划专项项目,细化纳入2019年预算专项资金项目。由各归口单位从立项依据、预期绩效、实施条件等方面进行评审论证,核实原2019年规划安排的专项项目是否保留、调整;对不具备纳入本年度规划条件的、又确需建设的项目,可纳入以后年度财政规划;对不具备纳入财政规划的专项项目,经全面审核,未来三年内可暂不建设的项目不列入本次三年规划,或纳入备选项目库。
(2)评估调整2020年规划专项项目。各归口单位按照财政规划准入条件及总体规划,对纳入2020年规划的专项项目逐项进行评估,核实是否需要保留、调整;原纳入2020年规划的项目,根据工作实际,急需建设的可移至2019年安排;原2020年规划的专项项目继续保留的,根据工作实际、实施条件确需调整分年度规划资金的也可进行调整;根据工作需要,需新增纳入2020年规划的专项项目,应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文本。
3.增加2021年规划项目。各单位围绕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单位预期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依照财政规划准入条件研究提出2021年规划项目,并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文本。
评估调整项目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原对应年度规划控制数的20%。
四、分类管理,归口上报
1.学科建设、研究生教育项目报学科建设办公室、研究生处;
2.本科教学工程、教改类项目报教务处;
3.科研平台(研究基地、研究所、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建设项目报科技处、社科处;
4.实验室建设与改造、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项目报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5.网络安全与网络资源建设项目报网络信息与计算中心;
6.人才工程项目报人事处;
7.公共服务设施维修改建项目报后勤管理处;
8.基本建设项目报基建处;
9.其他拟列入2019-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的项目直接送财务处。
五、备选项目库的储备
1.各单位应根据发展目标,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当年研究下年支出事项”的原则,对下年度拟安排项目支出进行全面、详细的论证,并根据轻重缓急综合排序,按要求向归口部门提交2019-2021年财政规划专项项目。
2.归口单位根据各申报单位申报项目,按轻重缓急遴选、排序,做好备选项目库储备、管理。并结合部门中长期发展规划,统筹设置整体绩效目标。
3.学校年度专项资金项目全部纳入省级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备选项目库,凡未纳入备选项目库及要素不完整、内容不翔实的项目,一律不得纳入学校2019-2021年财政规划;未纳入财政规划的项目,校内综合财务收支预算原则上不予安排。
六、材料报送及要求
1.2019-2020年财政规划的新增专项项目,需提供项目申报文本(参考附件2);
2.纳入2019年规划的专项项目,需再提供项目可行性报告(参考附件3)和专项资金规划项目设备一览表(参考附件4);
3.归口单位根据《信阳师范学院2019-2021年财政规划编制工作任务分解表》(附件5),统筹编制2019-2021年分年度项目规划申报文本,并设置规划期建设项目总体绩效目标,填制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
请各申报单位于8月1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报送归口单位。归口单位汇总后,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单位上报的财政规划项目进行评审,并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按照轻重缓急分年度、分类别、分层次形成建设规划项目库,于8月9日前报送财务处,电子稿请发送至:xy6391833@126.com。财务处汇总上报学校审定后,编报我校2019-2021年专项资金项目建设规划。
联系人:郭红涛 康治坤
联系电话:6391833
附件5:信阳师范学院2019-2021年财政规划专项项目编制工作任务分解表(印发归口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