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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 知
时间:2018-07-27 17:07:47 点击: 发布者:cwcAdmin
接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通知,自
2018
年起,每年
7
月份调整公积金缴存基数时,不再补缴当年之前月份差额部分。我校在发放
7
月份工资时按调整后公积金缴存基数补扣的
2018
年
1
至
6
月差额部分将在发放
8
月份工资时退回至个人工资账户,请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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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编制2019年度校内综合财务收支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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