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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政府会计制度改革衔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2-07 14:56:40  点击:  发布者:cwcAdmin

校内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年度决算工作安排,按照《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通知》《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校及厅直属单位实施政府会计制度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为做好我校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政府会计制度衔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财务决算工作期间报账时间安排

12018年财务报销截止时间:20181224

22019年财务报销开始时间:暂定为2019114日(时间若有调整,另行通知)

320181225日至2019113日,为我校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政府会计制度衔接工作时间,财务处需协同相关部门共同完成2018年结账和2019年政府会计制度衔接数据资料准备等工作。

请各单位据此提前安排财务报账等有关事宜。

二、各类借款、暂存款及收费票据的清理工作

(一)各类借款、暂存款的清理和结算。各单位或个人在学校财务借款尚未报账冲销的,请务必于20181224日前报账结清。因特殊原因本年度不能结清的,需向学校财务处作书面说明。

2018年我校暂存款余额过大,其中部分款项长期挂账,请有关单位领导及科研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在规定时间内认领来款并办理入账手续。

(二)结清领用的各种票据及款项。各单位在学校财务处领用的各种票据请于1224日前到财务处办理结清手续,相应收入应全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不得违规自收自支,不得私设小金库。已用票据存根及未使用完的票据,一并交回财务处核销。在财务处开出发票款未到账的,请尽快催收入账。

三、收入结算工作

(一)各类学生学费的清缴。请未缴清学费、住宿费以及代收费的学生于20181213日前缴清,121431日暂停各类收费。各学院(中心)要做好学生学费的催缴工作。

(二)办理各类收入的结算与分配。各单位开展教育、科研以及其他服务的收入,均必须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规定,上交学校,按学校规定分配后方可使用,不得截留、挪用和坐支。本年度各类收入结算和分配工作,请各有关单位于20181224日之前,到财务处结算中心办理。

四、2018年预算资金支付工作

校内各部门、学院及科研、教改等项目经费负责人应按要求加快资金支付进度,确保本年度预算资金于年度结束时全面按要求执行完毕,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决算基础数据报送

根据决算报表的填报要求,请下列部门于201917日前报送相关基础数据资料(需加盖部门公章)至计划财务科(联系人:郭红涛 康治坤,电话:6391833)。

1.校长办公室报送学校概况资料(学校2018-2019学年教育基层统计报表);

2.人事处报送教职工人数(年末时点数及年度变动数);报送离退休人数(含集体工人员;年末时点数及年度变动数);

3.教务处报送在校本专科学生人数(年末时点数及年度变动数);

4.研究生处报送在校研究生人数(年末时点数及年度变动数);

5.科学技术处和社会科学处报送各类科研经费统计数据(年末时点数);

6.资产处报送各类固定资产统计数据(年末时点数及年度变动数);车辆详细情况;

7.后勤管理处报送各类房屋面积、原值等(年末时点数及年度变动数);

8.图书馆报送各类图书(包括电子图书)、数据库的数量及金额(年末时点数及年度变动数);

以上填报的表格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各项目负责人和财务报账员要根据《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要求,认真做好本部门、本单位财务清理、决算工作,相关部门做好政府会计制度改革的准备工作。

(二)财务决算既是学校及各单位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工作的总结,也是学校来年争取财政拨款、安排各单位预算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按照本通知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财务工作。

财务处

2018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