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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职工办理公务卡的通知

时间:2015-05-21 14:44:16  点击:  发布者:admin

各单位、各位教职工: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公务支出管理,减少现金支付结算和控制现金风险,提高公务支出透明度,加强财政监督,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 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63号)、《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监察厅 河南省预防腐败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改革的通知》和《河南省省级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试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为了保证公务卡制度改革相关工作顺利进行,切实做好教职工公务卡办理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务卡的办理对象为学校在职正式职工。凡是需要在财务处办理公务消费支出的所有在职人员都应办理公务卡,否则,无法办理报销手续。
二、公务卡初始信用额度为:
校级领导:5万元;
高级职称、处级:3万元;
其他教职工:1万元。
公务卡免收年费,免收补卡、换卡手续费,免收异地存款手续费,免本地溢缴款取现手续费,免余额变动短信提醒服务费。
三、我校公务卡由教职工个人申请,学校财务处协助发卡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进行办理,并与发卡银行签订公务卡合作服务协议;按照以下进度分批次办理公务卡,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安排如下:
1、办理时间:6月17日—6月21日
上午:8:00—12: 00,下午15:00—18:00。
地点:财务处(综合办公楼112房间、106房间)
6月17日(星期一):党办、组织(统战)部、党校、宣传部、纪委、监审处、院办、教务处、后勤处、资产处、基建处、保卫处、工会、物理电子工程学院、文学院
6月18日(星期二):继续教育学院、离退处、校医院、网络中心、学报、政法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学生处、团委
6月19日(星期三):科研处、研究生处、人事处、实验设备处、国际交流合作处、发展规划处、马列部、农研中心、外国语学院、历史文化学院、大外部、招生就业处、国际教育学院、传媒学院、土木工程学院
6月20日(星期四):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体育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
6月21日(星期五):工商管理学院、经济学院、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图书馆
2、申请办理公务卡的教职工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复印身份证时,请将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A4纸同一面),并现场填写《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申请表》。办卡人员必须由本人亲笔填写《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申请表》,不允许他人代为填写。本人签名字体应与本人日后持卡消费签名字体一致。
3、请各单位认真填写附件一《信阳师范学院申办公务卡人员名单汇总表》,将汇总表的纸质版由单位党政领导或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在6月13日(星期四)下午17:00之前送至财务处结算中心(综合办公楼112房间),并将电子版发至邮箱40407507@qq.com
4、教职工在收到公务卡后,应及时办理激活手续方可启用(在信阳市任意网点或用预留电话拨打95588即可启用)。
5、申请表中预留的手机号码必须准确无误,如果手机号码有变动,请及时到工行营业网点前台修改,否则将无法接收公务卡余额变动短信提醒。因预留手机号码错误或号码变动未及时通知银行变更所造成的损失由个人承担。
咨询电话:6391719。

附件一:信阳师范学院申办公务卡人员名单汇总表
附件二:财政公务卡使用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