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07—2009级学生新学年缴费工作,加强学校收费管理,确保学生缴费的资金安全和收费工作的规范运行,避免学生缴费过于集中,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现将新学年学生缴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项目、标准:
1、学 费:与上学年相同。
2、住宿费:与上学年相同,学生寝室若有调整,按调整后的寝室收费标准。
二、缴费方式:
(一)、暑假期间银行代扣
凡持有学校发放的银行卡的同学可在8月25日以前把应缴费用(学费、住宿费)足额(扣除手续费后)存入卡内,由银行代扣,财务处收到银行转入的代扣款后,在开学前为学生打印好收费票据并送至各个学院,学生在开学后可到各学院领取收费票据。
(二)、开学集中收费
9月1号―9月3号每天8:00-17:00为集中收费时间,地点在财务处。学生可用现金缴费,也可持银联卡到指定窗口刷卡缴费,银行卡包括工行牡丹卡、农行金穗卡、中行长城卡、建行龙卡、邮政储蓄绿卡等河南省银联成员机构所发各种银行卡品牌。
(三)、平时收费
未能在开学时缴纳学费的学生,可在正常上班期间到财务处结算中心(行政楼112房间)办理相关手续。
请同学们相互转告。
联系电话:6391719
财 务 处
2010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