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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终财务结算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11-20 08:20:11  点击:  发布者:

各单位:

为顺利完成2024年度财务年终决算工作,保证学校财务决算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年度财务管理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终财务报销和财务结算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财务报销工作

(一)2024年年终报销安排

财务报销业务将于20241216日下午1700停止办理,请各单位提前做好财务报销相关工作安排。停止报账期间,网上报账系统、网上缴费平台、自助报账投递机同步关闭。

除个人项目(科研、教改、大学生创新创业等项目)外,各类项目剩余经费原则上由学校收回统筹安排。已完成招标手续尚未办理报销的项目,请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二)2025年度报销安排

2025111日起,正常办理新年度财务报销等业务(部分业务报销可能会受到财政资金下达时间影响)。

二、年终决算工作

(一)收入上缴

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请有关单位于20241216日前将各类收入(含单位上缴款)全额上缴学校财务。

(二)资金结算

1.各部门应及时办理各类支出报销工作,属于当年的各项支出须按规定的支出范围及时报销。

2.各归口管理部门和项目执行单位须加快上级下达的财政专项资金执行进度,提高财政专项预算执行率。

(三)往来款项清理

请各单位或个人按学校财务管理要求,认真清理结算往来款,各类借款尚未报账冲销的,请务必于1216日前冲销完毕。因特殊原因本年度不能结清的,需向财务处提交书面说明。

(四)票据清理

1.1216日起不再办理票据借开业务。

2.对于已开票据且款项已到校、项目负责人尚未认领的款项,请及时到财务处办理认领和入账手续。

3.对于已开票据款项尚未到校的,请相关人员催促受票方及时付款。若停止报销日前款项不能到校的,请退回已开票据。

三、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负责人、各项目负责人要坚决落实上级部门收支两条线以及过紧日子的要求,认真做好本部门、本单位财务清理和决算工作。

(二)财务决算既是学校及各单位对当年预算执行情况和绩效评价工作的总结,也是学校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学校财务决算工作。


联系人:会计核算科  黄老师  0376-6391771

        收费管理科  张老师  0376-6391088

        支付管理科  荣老师  0376-6390052

                                                         财务处

                  2024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