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下午,按照学校的要求,财务处邀请信阳市地税局直属分局张局长一行五人与我院各单位教工代表举行座谈会。地税局周科长介绍了我国税法的起源、现状、发展和我国税法中涉及到高校应纳税的各方面内容,重点讲解了广大教工比较关心的个人所得税的相关内容。强调学校财务处作为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人必须严格按照税法要求完成代扣代缴义务,并对代扣代缴义务承担法律责任。
座谈会上,税务人员就单位之间税负不平等、专家讲课费、对外捐赠是否可以免交个人税、对残疾人员的税收优惠、年终津贴的计税方法、各种补助、班主任津贴是否缴税等问题与教工代表进行了交流;关于缴税后是否给纳税人开据完税凭证(现仅试点地区可以开具)、有毒有害补助是否纳税等问题税务人员称将回去进行研究后给予答复。
会后,大家一致认为这是一次很有意义、很切合实际的座谈会,不仅使平时有疑问的问题得到了面对面的交流和沟通,而且加强了税务部门与广大教工之间的相互理解,更有利于今后各项工作更好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