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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执行预算的有关要求

时间:2015-05-21 14:44:07  点击:  发布者:admin

        (一)严格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严禁隐瞒、截留、挪用、坐收坐支各项收入及私设“小金库”;加强部门组织收入的管理及统筹使用。

        (二)严格落实公务卡报销制度。根据《中共河南省纪委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预防腐败局关于加快推进省级预算单位落实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通知》(豫财支付[2013]21号)等文件要求,公务活动必须使用公务卡刷卡或银行对公转帐支付。

        (三)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及一般性支出。各单位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标准,自觉压缩支出,确保“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调减10%以上;从严控制会议、论坛、庆典、节会、评奖等活动,严禁以会议和培训名义列支公务接待费用。重点学科、教改项目、教学工程项目、协同创新中心项目、科研机构等项目支出的交通费、耗材、办公费、印刷费不超过当年经费收入(含上年结余结转资金)的25%;学校重点实验室项目建设经费支出用于购置仪器设备及环境改造;上级有特殊要求的专项经费支出以文件要求为准。部门创收经费年度支出中“三公经费”支出不超过总支出的40%;其他校拨允许列支“三公经费”的专项经费,其“三公经费”支出不超过经费总收入的40%;省拨专项经费禁止列支公务接待支出。对门票、土特产(含茶叶)、烟酒、贺年卡、明信片、礼品、食品(慰问困难教职工除外)等禁止列支的项目严禁报销。

        (四)强化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凡列入政府采购目录的采购项目要依照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单位购买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前应将相关论证材料报实验室建设及设备管理处论证后,由资产处按有关程序组织实施。

        (五)清理整合项目支出。各部门要根据国家清理整合专项资金要求,对现有专项资金进行全面清理,重新评估其存在的必要性、可能性和可行性,取消绩效欠佳和管理中存在突出问题的项目、已实现目标或已到期项目。整合现有支持方向、扶持对象和用途相近的项目,全面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完善结余结转资金管理,激活财政存量资金。建立结余结转资金定期清理机制,加大资金统筹使用力度,集中有限的资金用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各部门2013年结余结转资金纳入2014年预算统一使用;2013年及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在今年6月底前支出完成70%以上,9月30日前全部支付完毕。否则,省财政厅将予以冻结、收回。

        (七)按照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业务主管部门要逐步下移管理重心,实现责、权、利相统一。加强相关规章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标准体系,强化基础工作管理,优化业务流程,加强项目管理和绩效考核,使二级学院真正成为办学主体。

        (八)科学编制二级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各单位要提高预算意识,强化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约束力,在预算下达一周内(需相关部门二次分配的经费在预算指标下达二周内),按保证重点和急需的原则对预算经费分项目、分时段细化二级预算。部门项目支出要按经济分类科目细化支出范围和内容,明确项目支出用途,细化项目支出实施计划和资金支付进度,提高预算执行的科学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