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了做好新学年一万余名学生的缴费工作,避免学生来校途中携带现金的风险,尽可能方便学生缴费,减少集中缴费时排队等候的时间,现将新学年学生缴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项目、标准:
1、学 费:与上学年相同。
2、住宿费:学生寝室若有调整,按调整后的寝室收费标准,其他的与上学年相同。
二、缴费方式:
(一)、暑假期间银行代扣
凡持有学校发放的银行卡的同学可在每学年开学前两周把应缴费用足额(扣除手续费后)存入卡内,由银行代扣,财务处收到银行转入的代扣款后,在开学前为学生打印好收费票据并送至各系(院),学生在开学后可到系(院)领取收费票据。
(二)、开学集中收费
9月2日——9月4日三天为集中收费时间,地点在财务处。学生可用现金交费,也可持银联卡到指定窗口刷卡交费,银行卡包括工行牡丹卡、农行金穗卡、中行长城卡、建行龙卡、邮政储蓄绿卡等河南省银联成员机构所发各种银行卡品牌,持卡学生可直接到指定窗口刷卡缴费(刷卡缴费按2‰缴纳手续费,不足1000元按1000元计)。
(三)、平时收费
未能在开学时交纳学费的学生,可在每月25日前将应交费用存入自己的银行交费卡内由银行代扣,每月30日后到财务处领取收据;也可持银联卡到财务处办理交费手续(周二下午政治学习不收费),正常收费时原则上不再收取现金。
请各单位在放假前将上述内容告知所有学生。
联系电话:6391719
财 务 处
2006年6月20日